公司宣传
Establish Industry Benchmark and Create Global Brand
树行业标杆 创全球品牌
2022
07-04
时光向前,岁月更迭在这个浪漫的盛夏不知不觉中远创人力资源集团七月员工生日会夹杂着夏日的美好热烈来袭“对所有的烦恼说拜拜,对所有的快乐说嗨嗨”,想必大家都被抖音“在海底捞过生日是一种怎样的体验”刷屏。恰逢远创7月生日会,我们便拉上寿星们去海底捞享受了一次“极致服务”。 满桌的菜品,香味扑面而来,大家的热情犹如沸腾的锅底不断高涨,等气氛达到一定程度时,便看到海底捞服务员一边举着灯牌一边推着车子朝我们走来,整个海底捞的目光瞬间聚集本桌。简单的仪式,丰富的美食,温馨的场景,小小的心意。餐桌上丰盛的菜肴,周边墙壁上彰显着温情的气球,一幕幕发自内心的笑脸被抓拍,无不透露出小伙伴们在生日月的喜悦之情。承蒙时光不弃,成长不期而遇。衷心祝愿七月的寿星们生日快乐!愿以后的日子里,有期有盼,不负心中热爱!一起加油吧!
2022
06-20
诚信,是公民道德规范的基本准则,也是当前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6月17日是远创人力资源集团诚信服务品牌日,为进一步提高小伙伴信用意识和诚信理念,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社会氛围,集团特开展“发现身边的诚信”随手拍暨6.17诚信服务品牌活动。本次活动以拍摄照片为主,记录发生在每个人身边的“诚信”故事。各中心小伙伴们积极踊跃得报名参加,纷呈的作品无一不尽显诚信的风采,每一张照片背后的故事值得学习夸赞。诚信是为人处世之根本、社会和谐之基石。通过此次活动,充分展现了集团小伙伴们在日常生活工作中的诚信文明风采。诚信对于自我修养乃至工作岗位,都是一种不可缺少的美德,我们要从自身做起,将诚信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2022
06-20
宣郢村位于六安市金安区孙岗镇西南部,地貌以丘岗为主,这里的土壤有着桃树生长所需的丰富营养,独特的地貌和气候优势,盛产金安脆桃。5月正值脆桃开园交易时节,但因受疫情影响,脆桃外销外运出现严重问题,桃子无法顺利卖出,给桃农带来巨大损失。为帮助农户渡过难关,2022年6月16日,远创人力资源集团开展“以购代扶,爱心助农”主题活动,购买脆桃数十箱,尽绵薄之力缓解了宣郢村脆桃滞销问题,充分体现了企业的社会责任担当。
2022
06-20
一个人的生日是自得其乐两个人的生日是温馨甜蜜而对于远创的6月寿星们而言能与共同奋斗的小伙伴携手赴约共度一个意义非凡的生日会更是妙不可言下面就跟小编一起回顾一下这场来自夏日的远创6月生日趴快乐是生日的本质,生日会的游戏环节自然是拉近彼此关系最好的方式,短短的十几分钟游戏环节里,让我们感受到开心快乐的同时也大大增进了同事间的感情。如果快乐有开关,那享受美食就是一键快乐,生日会总少不了一顿饕餮大餐,欢聚一起,聊聊天,碰碰杯,拍拍照,欢快的气氛充斥了整个会场。温馨欢快的氛围、精彩有趣的游戏、甜蜜美味的蛋糕以及仪式满满的生日祝福,组成了这场承载着感动、愉悦、难忘、充满欢声笑语的生日趴。欢乐的时光总是短暂,但美好的时刻将会永留。光阴似箭,岁月如歌。我们无法阻挡时间的流失,但却可以在时光里创造更精彩的故事。
2021
01-29
在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发展环境错综复杂的情况下,“十三五”时期无疑是青海就业极不平凡的五年。五年来,我省城镇新增就业31.2万人、农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566万人次,年均超过6万人、105万人次,就业规模持续扩大;三次产业就业比例由“十二五”末的36∶23∶41发展为32∶20∶48,就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工资性收入从9192元增加到1.4万元,增长52%,居民获得感持续增强;市场主体总量从28.89万户增加到49万户,增长1.7倍,创业成为时代热潮……作为“民生之本”和“经济晴雨表”,就业这张亮眼的成绩单,成为全省经济形势稳中向好的直观展现。一组组数据,见证着我省“十三五”以来,促进就业工作所取得的丰硕成果。营造良好就业环境在经济下行压力增大的形势下,全省人社部门始终把就业作为政治责任,摆在首要位置,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不断完善积极就业政策体系,加快形成了政府激励、社会支持、劳动者勇于就业创业的新机制。特别是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我省聚焦“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制定出台了一系列稳就业政策,统筹推进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城镇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促进了就业局势稳定。稳住就业的基本盘,经济社会就有了稳定的基石。我省加强监测,科学研判就业形势。在做好常规就业失业登记和失业动态监测的基础上,强化企业劳动关系、就业目标任务进展、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三个方面的监测预警,形成多方参与的就业形势研判、处置机制,不断增强经济社会发展行稳致远的信心。“十三五”以来,我省就业结构不断优化,第三产业已成为吸纳就业的主体,劳动者就业渠道更加多元化,新就业形态蓬勃发展。同时,2017年城镇就业人数首超农村,2019年占比达到53%,城乡就业格局发生重大转变。就业渠道不断拓宽“拒绝到铁路上班的机会、不考公务员,我推掉家人眼中的好工作,一心想要自己创业。”青海启牧商贸有限公司的创始人张楠说,创业路上,当地的就业部门从她参加相关培训班、入驻西宁城东区创新创业大厦、获得创业担保贷款等等,给了她很多帮助,更坚定了她创业的决心。凭着自己10年的电商运营经验和我省创业就业政策的扶持,张楠成功将青海优质生鲜肉类推向了全国市场。在我省,有不少像张楠的这样青年创业者,在当地就业部门提供的“一条龙”创业服务的帮助下成功创业。如今,事业单位、公务员不再成为大学毕业主要的择业就业选择。与此同时,我省深入实施就业创业促进计划,统筹实施三支一扶计划、西部计划、青南计划等基层专项行动,并加强涉藏六州与对口援青省(市)沟通联系,支持高校毕业生走出去就业,让高校毕业生拥有更多的择业空间。在促进农牧民群众就业方面,我省充分发挥劳务品牌引领作用,培育了“化隆牛肉拉面”“海西枸杞采摘”等24个省级优秀劳务品牌。这些劳务品牌,已成为带动我省区域性就业的“骨干力量”,年均带动农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超过30万人次以上。同时,我省精准做好就业困难人员帮扶工作。坚持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实名制动态管理和分类帮扶,在开展职业介绍、职业指导、技能培训等服务的基础上,积极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创业奖励等政策,鼓励企业吸纳就业、灵活就业和自主创业,对市场难以实现就业的,通过开发公益性岗位予以托底安置,确保零就业家庭至少1人就业。“十三五”期间,帮扶16.2万人次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稳妥分流安置了4398名去产能企业职工,精准帮扶17.8万名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通过转移就业走上增收脱贫的道路,农民工、残疾人等群体就业保持稳定,高校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85%以上。就业服务有效提升2020年初,一场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打乱了人们的生活节奏。家住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桦林乡的蒋树义原本打算春节过后就外出务工,但因为疫情影响,车辆没开通,一直没办法出去打工。“这次政府免费组织我们出去务工,真不知道该怎么说感谢的话。”蒋树义说,如果不是县就业服务局组织,真不知要在家里呆到什么时候。面对疫情防控的考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依托乡镇街道、农村社区等基层力量,收集汇总农民工返岗出行信息,形成“农民工集中出行清单”,推行“点对点”务工服务,努力打通农民工返岗“最先和最后一公里”。近年来,我省通过举办以“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等10+N专场招聘会,为企业和各类求职者搭建供需平台,提供用工岗位超65万个。进一步优化公共就业服务,精简就业失业登记需提交的资料,方便群众,围绕“创业事项”等高频次服务事项和打包办事项进一步压缩办理时限,推进简便办理,整合办理程序,为快速、高效、精准提供服务奠定基础;制定《青海省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清单》,梳理国家和我省出台有关政策措施,涉及各类就业创业扶持政策4个方面20多项内容,在门户网站和新闻媒体发布;全省共设立县级以上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56个,覆盖城乡的就业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完善“互联网+就业”信息化平台,畅通线上网络招聘求职渠道,充分发挥“青海人才市场网”等平台优势,多渠道收集和宣传企业招聘信息,方便用工企业和求职者在线招聘求职,做到了“就业服务不打烊、网络招聘不停歇”。同时,通过开展以“送政策、送岗位、送补贴、送培训”为主题的“四送”专项行动,线上线下并举,拓宽就业渠道,助推全省就业局势稳定,我省“综合施策促进就业形势稳定”的做法被国务院第七次大督查通报表扬。
2021
01-29
去年以来,海南州人社局紧紧围绕“六稳六保”任务,攻坚克难,创新突破,全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2051人,转移农牧区劳动力就业4.56万人次,高校毕业生总体就业率达到88.2%,开展职业技能提升培训9100人次,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拨付就业专项资金8027.59万元,年度各项目标任务均超额完成。坚持服务向“前”看,助力高校学子“关键一程”。积极克服疫情影响,围绕“送政策、送岗位、送补贴、送培训”四送服务,依托省内重点院校就业合作平台,先后深入青海师范大学、青海民族大学开展就业服务进校园系列活动,举办校园政策宣讲活动1场,校园招聘活动2场,提供就业岗位2700个,达成就业意向50人。同时,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上引导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在岗314人,招录189名省内外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选派210名省内外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基层服务项目,面向高校毕业生发放创业担保贷款25笔376万元。坚持平台向“新”建,用好大众创业“关键一招”。为全力打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升级版,深入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在顺利实现州级创业孵化基地、技能实训基地主体竣工的基础上,积极争取省级专项近780万元,全面完成基地装修、供水、网络、人防和设备采购等配套设施建设。2021年投入运行后,将打造成以“实训培训+创业孵化+生产经营”为一体的综合性创业孵化平台,为各类创新企业和城乡劳动力提供导师指导、金融融资、技能培训、技术转化等全方位服务,届时,可同时容纳30个创业团队110人入驻,年均可培训城乡劳动力达5000人。坚持帮扶向“实”用,接好就业扶贫“关键一棒”。在加强与对口支援省市沟通衔接、举办“扬州市劳务协作专场招聘会”和“海西枸杞采摘对接会”的同时,建立农民工返岗复工“点对点”服务保障机制,组织954名农牧区劳动力赴省内外返岗复工,转移农牧区劳动力就业4.56万人次,实现劳务收入3.3亿元,其中,贫困劳动力999名,实现劳务收入1161.26万元。同时,针对农牧区地广人稀的实际,采取送培训上门的方式,开展大规模的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围绕精准服务和提升质量,为1036名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提供技能培训,其中,深度贫困地区贫困劳动力370名,基本实现有培训意愿的贫困劳动力就业培训全覆盖。坚持以保促稳、稳中求进,努力实现就业新突破。在“实”上做文章,扎实开展“春风行动”等公共就业服务行动,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服务,全力支持城乡劳动力实现多渠道灵活就业,统筹开发基层公益性岗位,促进城镇失业人员、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等群体稳定就业。争取就业创业专项资金6000万以上,实现城镇新增就业2000人次,高校毕业生总体就业率达到87%,城镇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在“活”上闯新路,全面落实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组织9100人次城乡劳动力参加技能培训,扎实推进“以工代训”等技能培训新模式,全面提升培训灵活性和针对性,有效提升城乡劳动力就业技能。做好培训学员结业后的后续跟踪服务工作,确保培训后转移就业率达到60%以上。在“广”上建格局,完善省内市州和东西部劳务协作机制,规范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和劳务经纪人培训管理,发挥贵德农庄等省级劳务品牌带动就业示范引领作用,支持农牧区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就业,全年转移农牧区劳动就业4.5万人次以上。在“新”上下功夫,做好州级创业孵化基地和技能实训基地投入运营各项工作,引导州内优质企业和创业项目入驻基地,加大创业指导和实训培训力度,充分发挥创业带动就业作用。加大创业担保贷款、首次创业补贴等政策落实力度,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城镇失业人员和其他各类人员创新创业。
2021
01-29
近日,国务院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全国优秀农民工和农民工先进集体表彰视频会议,对全国农民工工作先进集体和优秀农民工进行表彰。其中,我省推荐的2个农民工工作集体和5名农民工分别荣获“全国农民工工作先进集体”和“全国优秀农民工”称号。为做好全国农民工工作先进集体和优秀农民工评选推荐工作,省促进就业(农民工)工作专题组根据国务院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积极推动各地促进就业(农民工)工作议事协调机构和专题组各成员单位有序开展评选活动,活动按照属地管理权限,自下而上进行推选,对推选出的优秀农民工征求了属地纪委监委和公安机关的意见,对推选出来的企业征求了属地税务部门意见,同时进行了信用核查和公示。做好农民工工作对于稳定就业大局、增加农民收入、促进乡村振兴、推进新型城镇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年来,省人社厅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做好农民工工作的一系列重要部署,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支持农民工就业创业,加强对农民工的职业技能培训,提高服务保障水平,当好农民工的“娘家人”,编紧织密农民工权益保障网,为农民工铺好就业路,架起致富桥。据统计,“十三五”以来,我省每年外出务工的农民工110万人次,年增收100亿元以上,为我省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了积极贡献。全国农民工工作先进集体2个格尔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海西州)青海民泽龙羊峡生态水殖有限公司(海南州)全国优秀农民工5人赵文科 大通屯田种植专业合作社(西宁市)韩光远 青海青化实业有限公司(海东市)邓全福 格尔木邓氏宏图劳务服务有限公司(海西州)杨吉加 灵活就业铁路维修工(海南州)群 增 海西州诺木洪枸杞基地(黄南州)
2021
01-22
近日,省人社厅举办2020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聘人员岗前培训班,1244名省直事业单位新聘到岗的工作人员参加了培训。培训重点围绕政治理论、法律法规、生态建设、人社政策、纪律规矩等内容,帮助事业单位新聘工作人员快速转变角色、适应岗位、融入集体。将思想政治教育作为事业单位新聘人员入职第一课。强化政治引导,通过开设党性教育、廉政教育、生态文明建设、青海省情、法治思维培养等课程,在入职时培养新聘人员爱党爱国情怀,“系好入职第一粒扣子”,教育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事业观。将学习法规政策作为事业单位新聘人员入职必修课。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业生涯周期中涉及到事业单位岗位管理、人员聘用、考核奖励、处分申诉政策,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政策评审职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政策、养老保险政策等主要政策法规纳入培训内容,使新聘人员进了“事业门”掌握“事业政策”,更好地规划自己的事业生涯。将立足岗位建功作为事业单位新聘人员入职的终身课。此次培训明确要求新聘人员要始终坚持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找准自己的职业发展方向,不断在勤学、修德、明辨、笃实上下苦功夫,不忘初心,不负青春,在平凡的岗位上作出不平凡的业绩,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智慧力量。
2020
11-09
为保障工伤职工和供养亲属的基本生活,提高我省工伤保险待遇给付服务与管理水平,结合省情实际,拟定了《关于调整工伤保险待遇的通知(送审稿)》(以下简称《通知》),现就相关政策解读如下。一、重要意义工伤保险待遇是工伤保险制度的重要内容。今年在全省工伤保险基金运行平稳的情况下,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职工平均工资与生活费用发生变化、社保缴费基数的调整,对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等待遇进行调整,即是减轻企业经济负担、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的具体体现,也是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和谐、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二、调整项目和标准(一)伤残津贴和供养亲属抚恤金。2019年12月31日前,按月领取伤残津贴一至六级的工伤职工,每人每月增加224元;按月领取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00元,调整后实际领取低于每人每月1148元的,调整到每人每月1148元。(二)生活护理费和丧葬补助金。2020年工伤职工的生活护理费、丧葬补助金,继续按照2018年公布的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378元为基数计发。三、主要特点一是定额调整。伤残津贴和供养亲属抚恤金综合考虑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等因素,参照《指导意见》调整标准计算公式,科学合理确定224元和100元的上调额,体现了政策较强的操作性和持续性。二是适当倾斜。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供养亲属抚恤金初次核定不应高于工亡职工生前工资”的规定,供养亲属抚恤金调整时,适当向部分工亡职工因生前工资较低或供养亲属较多,初次核定抚恤金偏低的人员倾斜,设定1148元的待遇下线,体现了政策的公平性和合理性。三是降基不降待遇。生活护理费、丧葬补助金的调整是在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调整社保缴费基数政策的基础上,为保障工伤职工待遇标准不降低,按就高原则,确定2020年继续按照2018年公布的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378元为基数计发,确保了此类工伤人员的生活水平不受影响。四、列支渠道参加工伤保险社会统筹的,调整待遇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其中:五、六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调整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社会统筹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五、组织实施一是明确各部门职责。工伤保险待遇调整工作由省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督导,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参保地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审核、计发。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严格按照调待标准,由用人单位审核,计发。二是加强工作指导,督促各地按时间节点完成待遇调整、发放工作。三是做好政策宣传工作,提高社会知晓度。六、预期成效一是进一步完善工伤保险待遇调整机制,待遇调整依据更加充分,调整方案更加规范,调整水平更加科学。二是保障工伤职工和供养亲属基本生活不受影响,筑牢职工因工伤残返贫致贫防线。三是有效减轻参保单位经济负担,增强了未参保单位的参保意识,促推全省工伤保险参保扩面工作。
2020
11-09
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档案局,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和深化档案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部署要求,为健全和完善符合我省档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特点的评价机制,我厅会同省档案局,在深入调研、充分论证的基础上,起草了《青海省关于深化档案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征求意见,请认真阅研提出修改意见或建议,有关意见建议请于2020年11月12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指定邮箱。联 系 人:马鸿荣 联系电话:0971-8258156传 真:0971-8258150 电子邮箱:qh8258152@163.com 附件:《青海省关于深化档案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11月7日附件青海省深化档案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档案专业人员队伍建设,拓展人才职业发展空间,加强我省档案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中共青海省委办公厅、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青办发〔2018〕24号)、青海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青海省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实施方案》(青人才〔2019〕8号)以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档案局印发的《关于深化档案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0〕2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按照国家和我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遵循档案专业人员成长规律,建立以科学评价为核心、以有效激励为目的、符合档案职业发展特点的科学化、规范化、社会化的档案专业人员职称制度,为建设高素质的档案干部队伍提供制度保障。(二)基本原则1.坚持遵循规律。遵循档案人员成长规律和不同职业发展阶段特点,突出档案工作特点,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营造注重实绩、潜心钻研的制度环境,引导档案专业人员提升理论水平、拓展专业能力,促进专业技术人员能力素质提升。2.坚持科学评价。完善评价标准体系,坚持分类评价,创新评价机制,以职业道德、能力素质和工作业绩为重点,科学设置评价标准条件,克服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唯奖项倾向,突出实践性和创新性的评价,充分调动档案专业人员积极性、创造性。3.坚持以用为本。围绕用好用活人才,加强职称评价的科学性与针对性,提高评价结果的公信力,促进评价结果与档案人才培养、使用相结合,发挥用人主体作用,鼓励用人单位将选人用人制度与档案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有机衔接,提高评价的科学性、针对性、精准性。二、改革范围此次改革的范围:我省各类企业事业单位、非公经济组织、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从事档案工作的专业人员,不包括各类院校从事档案教学工作的教师。公务员(含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三、改革内容(一)健全制度体系1.完善职称层级。档案专业人员职称设初级、中级、高级三个层级。其中,初级分为管理员级和助理级,高级分为副高级和正高级。初级、中级、高级职称名称依次为管理员、助理馆员、馆员、副研究馆员、研究馆员。2.促进职称与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对应。正高级研究馆员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一至四级,副高级副研究馆员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五至七级,中级馆员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八至十级,初级助理馆员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十一至十二级。(二)完善评价标准1.优化评价标准,坚持德才兼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档案局依据国家基本标准,制定《青海省档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并根据改革发展的需要动态调整。新的评审条件,把品德放在档案专业人员评价的首位,引导档案专业人员坚定政治立场,坚守道德底线,强化社会责任,践行爱岗敬业。树立勇于创新、严谨求实的学术风气,对学术不端、弄虚作假等行为实行“零容忍”。2.突出业绩贡献,实行分类评价。注重档案专业人员的专业性、技术性、实践性、创造性、突出对业绩成果、创新成果和实际贡献的评价。根据不同类型档案工作的活动特点,分类制定评价标准。对于主要从事档案业务工作的“工匠型”人员,着重考察其工作业绩,突出其实际操作水平和解决问题、创新方法的能力。对于主要从事档案研究工作的“学术型”人员,着重考察其研究能力,突出其学术水平、学术影响和应用效果。3.推行代表作制度,破除“四唯”倾向。破除唯论文倾向,不把论文作为档案专业人员职称评审的限制性条件,将档案人员的代表性成果作为职称评价的重要内容。在特殊领域不能公开发表的研究成果、对档案事业发展有重要贡献的档案专业代表性成果,如标准规范、修复成果、创意产品以及发明专利、技术方案、研究报告等,均可作为代表作。严格实行代表作审核机制,确保代表作具有行业领先水平、具有引领带动作用。档案工作涉及各行各业,所学专业不作为档案专业人员职称评审的限制性条件。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硬性要求。4.向优秀人才和艰苦边远地区倾斜。对取得重大基础研究突破,在经济社会发展中作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破格申报高级职称。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援青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不受岗位数额限制,经单位考核推荐后,按规定和程序申报、评审相应等级的专业技术资格。继续执行我省关于在青工作高学历人才职称评审、职称认定的现行有关政策。对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的档案专业人员,侧重考察其实际工作业绩,适当放宽学历、论文等要求。(三)创新评价机制1.丰富评价方式。建立健全以同行专家评审为基础业内评价机制,针对不同类型和层次专业技术人员特点,综合采取个人总结、述职、面试答辩、成果展示与专家评议相结合等多种评价方式进行综合评价,提高职称评价的针对性和科学性。2.建立同行专家评审制度。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档案专业系列职称评审统筹规划和综合管理工作,省档案局作为行业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档案专业人员职称评审管理和实施工作。根据《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40号令),实行评审委员会核准备案管理制度,省档案局按规定程序和要求组建青海省档案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核准备案。建立以随机、回避、轮换为基本原则的评审专家遴选机制,注重遴选政治素质好、较高学术水平、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群众公认的专业人才和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大中型企事业单位、中央驻青单位高水平专家担任评委。建立评审专家责任制,实行动态管理。建立评审公开制度,实行政策公开、标准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3.畅通职称申报渠道。打破户籍、所有制、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限制,畅通非公经济组织、社会组织档案专业职称申报渠道。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档案专业技术人员一般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申报评审职称,与公立机构档案专业人员在职称申报、评审等方面享有同等待遇。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档案部门及相关领域行业主管部门,要积极探索依托专业水平较高的人才服务机构、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做好各领域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档案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服务,确保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档案专业技术人才平等参与职称评审。(四)推进放管服改革1.科学合理下放评审权限。改进管理方式,科学界定、合理下放档案系列职称评审权限。逐步对具备条件、管理规范、专业人才密集的市州,下放中初级档案系列职称评审权,支持开展自主评审,评审结果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对于不能正确行使评审权、不能确保评审质量的评审委员会,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按有关规定暂停其评审工作直至收回评审权。2.健全评审监督机制。建立评审公开制度,实行政策公开、标准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坚持代表作等评审材料和评审结果公示制度,确保申报人员具有知情权、参与权。严格履行公开公示程序,及时公布岗位数额、申报推荐人选、评审结果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提升工作透明度。3.建立诚信申报和失信惩戒机制。严格执行职称申报诚信承诺和失信惩戒机制,对剽窃他人研究成果或伪造业绩等行为,实行“零容忍”;对学术成果、业绩、资历、学历、工作经历等造假的申报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职称评审资格,三年内不得申报评审职称;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建立失信惩戒、倒查追责机制,对为申报人员提供虚假证明的经办人及单位,按相关规定追究责任。建立失信黑名单制度,将失信人员纳入全国、全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行联合惩戒。4.优化职称评审服务。加快推进职称申报评审信息化建设,减少各类申报表格和纸质证明材料,简化工作流程,为申报人员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服务。建立职称评价管理服务平台,实行网上申报、网上评审、网上查询验证,加强项目评审、人才评价和机构评估等相关业务统筹,加大申报材料和业绩成果信息共享。(五)促进职称制度与用人制度有效衔接1.坚持以用促评。用人单位应当结合用人需求,将职称评审结果作为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合理使用档案专业人员,实现职称评价结果与岗位聘用、考核、晋升等用人制度相衔接。按照“人岗匹配”的原则,结合行业或事业单位发展实际,合理确定评价与聘用的关系。全面实行岗位管理、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与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事业单位,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申报,由单位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评审,并聘用到相应岗位。不实行岗位管理的单位,可根据档案工作需要,采用评聘分开方式,择优聘任具有相应职称的档案专业人员从事相关档案工作。2.加强聘后管理。坚持“按需设岗、按岗聘用、竞争择优、合同管理”的原则,结合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结果,对不符合岗位要求、不能履行岗位职责或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档案专业人员,应按照有关规定调整岗位、低聘或者解聘,在岗位聘用中实现人员能上能下,改变以往传统做法。3.建立退出机制。探索建立职称聘任退出机制,加强聘后考核管理,打破职称聘任“终身制”。各用人主体要进一步健全完善考核竞聘和岗位动态管理机制,用人单位要结合实际,积极推行岗位聘任任期制、考核末尾淘汰制、第三方评价等动态调整机制,按照有关规定将通过职称评审的档案专业人员择优聘用到相应岗位。四、改革步骤确保改革工作积极推进,稳慎实施,改革工作分为三个阶段开展,各阶段工作任务明确如下: 第一阶段:安排部署阶段(2020年12月)1.印发文件。印发《青海省深化档案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及《青海省档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2.开展宣传。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向涉及改革的部门、档案人员宣传改革精神、政策规定及工作程序等。让档案专业技术人员理解、支持改革,为促进职称改革努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21年1月)1.核定岗位。各地区、各部门(单位)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管理有关规定,完成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岗位数额、岗位层级的核定。 2.开展首次评审工作。(1)考核推荐。各用人单位根据按规定、程序开展考核推荐工作,确定拟推荐人选。(2)专家评审。按照《青海省档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组织开展改革后职称评审工作。(3)择优聘用。用人单位依据评审结果择优聘用。第三阶段:全面总结阶段(2021年2月)全面总结改革工作。各地区、单位评聘工作结束后,要及时进行工作总结,特别要对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提出对策建议,形成书面材料上报省档案局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五、工作要求(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深化档案专业职称制度改革是推动我省档案整理、修复工作高质量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地区、各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改革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改革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严格执行政策规定,切实推动落实各项改革工作任务。(二)周密部署、狠抓落实。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档案部门、各有关部门、用人单位要加强协同配合,明确改革工作目标,深入领会改革精神,准确把握改革工作具体要求,切实做好组织实施工作,确保改革工作顺利实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加强对档案专业人员职称改革工作的综合管理,统筹推进改革工作;省档案局、各有关部门、用人单位要规范申报推荐及评审程序,确保各环节工作有序推进。(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档案部门要深入领会改革精神,准确把握具体要求,积极做好政策宣传、解读等相关工作,广泛听取档案人员、相关单位和社会公众意见,统筹处理好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引导档案人员积极支持和参与改革,积极营造参与改革的良好氛围。
2020
11-06
自省直中心开通“物业费”提取业务以来,一直备受广大缴存职工的关注,它是住房公积金放宽提取条件的一项便民政策。现将“物业费”线上办理的相关事宜告诉大家。 问:住房公积金“物业费”提取业务如何在线上办理? 答:关注微信公众号“青海住房公积金12329”,在“我的账户”—“个人公积金查询”中先绑定个人公积金账户,再点击“我的账户”—“个人业务办理”—“物业费提取”。 问:办理“物业费”提取业务时如何绑定银行卡? 答:未绑定本人银行卡的,关注微信公众号“青海住房公积金12329”,在“我的账户”—“个人公积金查询”中先绑定个人公积金账户,再点击“我的账户”—“个人业务办理”—“银行卡管理” —“银行卡绑定”即可。 问:住房公积金“物业费”提取如何变更银行卡? 答:如本人银行卡需变更或丢失的,点击“我的账户”—“个人业务办理” —“银行卡管理” —“银行卡修改”即可。 问:“物业费”提取额度是多少? 答:物业费每年提取一次,提取额度最高为3000元。若上一年度无住房公积金贷款且未提取物业费的,可向前追溯1年提取。 注意事项: 1、线上提取物业费时请务必认真核实个人银行卡信息。 2、如有未还清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只能优先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能办理物业费提取。
2020
11-06
10月28日,全省45个社保机构圆满完成了2020年度城乡居民待遇领取人员基础养老金调整、补发工作,共为48.9万人补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840.65万元。 本次调整,是我省自2012年以来,第8次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领取待遇人员调整基础养老金。调整后,我省60至64周岁、65至69周岁、70周岁及以上参保人员,基础养老金标准分别达到每人每月180元、185元、190元,比国家规定的最低基础养老金标准93元分别高出87元、92元、97元,位居全国前列。
社保公积金服务
SOCIAL SECURITY FUND SERVICE
企业五险一金属地化管理已成趋势; 国家政策变动越来越频繁,企业无暇应对; 跨区域经营企业的五险一金管理成本日益增加。
劳务派遣服务
EMPLOYEE LEASING
人才租赁服务机构与用人单位和租赁人员分别签订人才租赁协议、人才租赁合同,以规范三方在租赁期间的权利和
人才招聘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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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创人才网(http://www.18jobs.com)是一家专业提供政府购买服务岗和综合楼招聘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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